為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遵守防疫規定,補償因受隔離或檢疫期間喪失之人身自由,或因請假未領薪資之經濟損失,由政府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予以補償。另對於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等之家屬亦提供補償。
申請期間及方式:
1.受隔離檢疫者,自3月23日起開放受理申請。
2.照顧者,自3月31日起開放受理申請。
3.民眾可線上、紙本郵寄或臨櫃等方式提出申請。
(1)線上申請:手機掃描QRCode或輸入網址(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連結至申請頁。
(2)紙本郵寄:備齊文件寄至(50010)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社會處-申請防疫補償金)
(3)臨櫃申請:請洽結束隔離或檢疫時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
詳細資訊請見本網頁業務專區或衛生福利部資訊:
業務專區
https://soci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topsn=714&data_id=21136
衛生福利部「受隔離、檢疫者和其照顧者防疫補償」資訊連結:
https://topics.mohw.gov.tw/COVID19/cp-4715-52167-205.html
※詳細資訊請參照彰化縣政府網址:
https://www.chcg.gov.tw/ch/03news/01view.asp?bull_id=312422